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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市地震办公开事项           ★★★ 【字体:
市地震办公开事项
作者:佚名    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8-11-12    
亳州市地震工作办公室
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核定

一、设立依据
«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»    
«安徽省防震减灾条理»    
   «亳州市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»
二、项目类型
   行政许可
三、办理类型
   即办件
四、申报条件
   新建、扩建、改建建设工程.
五、申报材料
  (一)«拟建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核定意见书» ;
  (二)建设场地地质勘察报告;
  (三)规划平面图.
六、办事程序
   建设单位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领取«拟建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核定意见书» ,提供相应资料,经地震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分类审查后,进行抗震设防要求的核定.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经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后确定抗震设防要求.
七、承诺时限
  3个工作日
八、收费标准
  不收费

咨询电话:  (0558)5111521
文章录入:admin    责任编辑:admin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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